九方人不惹事更不怕事!不再多说!同时希望某些新闻站点,一定要其提供有效证据,不能昧良心去赚一些违法删帖的钱!
年终将至…最近无意中发现本公司被同行匿名恶意诋毁的文章大量转载的现象…此篇文章是由一个叫“你想不到的浪漫”注册的新号在《天涯社区论坛》发布,发布当天大量转载而且用“水军”去顶帖!注册时间与发布时间只有2小时 显然精心准备,号上就一个粉丝而且是水军顶帖人!作者编辑模拟一个男主人做卖花的身份构思了各种不好的售后问题,却一直不拿出合同和任何有效证据。
既然您在理公开为什么还匿名呢?您把合同发出来会不会更好更有说服力?而且接到我们通知后各大站长自动给予了删帖(在此我们感谢,看到的站长请联系我们署名),发布和收录用了2天,只2天收录还那么多可见有恨我们嫉妒我们,您公司“宝贵的精力”也就全放在这些伎俩上!试想卖花行业如何能在网络这么专业和细致?很显然!就是一个答案:你是一个格局很低的同行!羡慕和嫉妒我们的发展,迫使您这样下三滥做法让我们对您们更加失望!您这样做更会让您公司的员工失望!没有一个好的心态和格局怎能大力发展。您为什么那么累您心里也清楚!所以说你们才走这下坡路。正如结果!您见不得人做法不知道会损失您多少业力,更想不到将来您和您公司这会在哪块应验。我司没有做过卖花的业务…官方报价单更从没出现过这个19800的价格…我司一直本着九方核心之一“共赢”的方针去对待每一个客户!广大客户要做出理性判断…合作前出示公章和仔细询问清楚!同事告诫同行们不要把脑筋放在战役上的诋毁和竞争格局上的重塑上…有能力就别总骗人诋毁人,把你们的售后做好!清者自清…市场很大…多想想自己的客户和员工…口碑自然就来了…这篇文字熟悉你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你的处事方式和写作文笔……不少客户都笑着说您自己在写您公司对待客户的作风,一顿忽悠。
自古邪不胜正!您这样的诋毁不光更加激励着我们努力奋斗,同时也在降低着您的格局!我们认真做好我们的工作!我们会以更优质的服务回报客户对我们的信任!诋毁我们公司的管理人也能看到这篇文章,提醒一下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去处理你们网络上的这些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一百二十条以侵犯法人名誉权方式追究侵权人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捏造,散播,发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在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时,将个人,新闻媒体,包括竞争对手均规定为该罪主体!给予刑事处罚!规定”捏造并散播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本罪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参与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除了这次你们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外,而且别的方面也有着你们大量证据,这些证据在法律上足以让你们公司破产!不信就试试!这是个警告!
九方人不惹事更不怕事!不再多说!同时希望某些新闻站点,一定要其提供有效证据,不能昧良心去赚一些违法删帖的钱!别忽略中国是法制国家!呼吁各平台站长及同行提高自身格局和正直作风,保持净化在公司经营上的正直和网络上的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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